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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12:03:10
为加强集团公司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形成科学的人才梯队,激发和调动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拟在集团公司内部选拔高级管理人员2名,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企领导人员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真正把综合素质强、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符合职位要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管理岗位上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精干实效、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组织认可、职工群众公认。
(三)坚持综合能力为主,不唯票,不唯分,不搞平衡照顾、不搞论资排辈,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突出业绩导向,把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选拔出来、使用起来。
(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规定职数范围内,以岗择人、双向选择、考核竞争、择优录用。
三、组织机构
根据集团公司选拔任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需要,成立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左建山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丰西光;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范兆文;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曹磊;党委委员、财务总监高凤茹;党委副书记宋满义;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尹春水为副组长,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相关成员为组员的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选拔任用期间的各项工作。
四、选拔职位
职数情况:根据集团公司定编定岗定员方案,集团公司定编4363名,应配中层正职50名(含一级资深经理1名、总经理助理1名、总监2名),中层副职62名。
职位空缺情况:昌威保安集团现实有人员4003名,实配中层正职38名,副职31名。空缺中层正职12名,中层副职31名。
选拔职位: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1名,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监1名。
五、参与选拔任用的人员范围
参与选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监人员范围:集团公司在编在岗中层正职管理人员。
六、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近3年年度综合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3.出生日期在1969年1月1日之后;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任职资格
1.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1)学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济、行政管理、法律、金融等相关专业;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保安员三级以上证书。
(2)工作经历:在集团公司中层正职管理岗位满5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
(3)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行业影响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4)知识技能: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熟悉招商运营、投融资管理、资产经营、资本运作等知识,熟悉公司法、财务管理和劳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2.人力资源总监任职资格:
(1)学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法学等相关专业,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以上证书或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保安员三级以上证书。
(2)工作经历:在集团公司中层正职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
(3)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能完成并组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有较强的与人社、审批、就业等部门沟通协调的能力,能为公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
(4)知识技能: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学、经济学,掌握劳动人事法律等方面知识。
七、方法步骤
(一)酝酿动议。根据集团公司高级管理岗位缺职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调整动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二)沟通情况与制定方案。集团公司党委根据动议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与潍投集团沟通进一步完善方案后,报潍投集团审核。
(三)宣传发动。在集团公司网站、公示栏面向全体员工公开发布《工作方案》,为选拔任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民主推荐。按照选拔职位要求,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方式,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至少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推荐出职位合适人选后,召开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参加会议推荐的范围是集团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各子公司班子成员和职工代表,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管理人员。
(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集团公司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情况与领导班子、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平时了解的情况,与参与选拔人员一贯表现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充分酝酿,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己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己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六)定向考察。发布考察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采取书面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拔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参加会议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人员范围,与参加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相同。
(七)审核与征求意见。对确定的考察人选档案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出具《基本信息审核确认表》;并征求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意见,形成结论性意见。
(八)研究任职。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集团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如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发现拟任人选存在影响使用情形、不再任用的,问题查清前,人选暂缓提交研究。
(九)任前公示。将拟任职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备案任命。公示期满后,将任职人选报投资集团党委备案,并办理任职相关手续。
(十一)谈话。集团公司党委指定专人同提拔同志进行任前谈话。
(十二)材料归档。对选拔任用过程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八、纪律要求
一是要严密组织,维护选拔任用的严肃性。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选拔任用规定,坚持“十个严禁”,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进行。
二是要加强教育,正确对待选拔任用工作。各级各相关单位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增强纪律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职位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选拔任用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三是要严格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要在选拔任用中发挥好监督职能作用,对选拔及调整的条件标准、推荐提名、组织考核、讨论决定等重点环节实施有效监督,把严肃工作的纪律要求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循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健康、有序、平稳开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附件:
1.集团公司高级管理岗位选拔任用职位表
潍坊昌威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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